关于转发《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指引》八个防控
发布者: 北师大海口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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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2/3 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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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部门组织编制了《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指引》等八个防控工作指引、指南、和防护技术要求。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指引〈一〉

   一、保持家居通风

        每天尽量开窗门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二、个人卫生

      (一)与家里其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的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最好处于下风向。

      (二)日常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4个小时或口罩潮湿后更换。

      (三)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四)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

      (五)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三、医学观察要求

      (一)每天早晚测体温1次,并记录在册;

      (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应立即向当地公共卫生机构报告,并戴上医用口罩,等待医务人员到场诊治。

      (三)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四、预防性消毒

      (一)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二)地面表面,每天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三)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h,或采用煮沸15min消毒。

      (四)对耐热的物品,如食具、茶具等可煮沸15min或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五、随时消毒

       密切接触者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排出的污染物需实行随时消毒。

      (一)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专门容器收集,用84消毒液(有效氯5%)按污物与消毒液为1:5的比例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

      (二)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干毛巾直接覆盖污染物,用1:1稀释的84消毒液浇透作用30min后包裹去除污染物,再用1:100稀释的84消毒液擦(拖)布擦(拖)拭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三)随时消毒时开窗通风或用排风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四)处理污染物前应戴医用口罩和橡胶手套。处理完毕应及时淋浴,更换衣服。

        六、终末消毒

       密切接触者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家居环境应及时由属地疾控机构组织进行终末毒。

        七、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84消毒液(有效氯5%):常规按消毒液:水为1:100稀释后即为有效氯500mg/L。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日常家居类消毒剂(如:威露士、滴露、蓝月亮等品牌)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四)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防控消毒指引〈二〉

   一、集中隔离场所要求

      (一)集中隔离场所应选择距人口密集区较远、相对独立的场所,场所及房间应通风良好。

      (二)集中隔离场应有一定规模,满足辖区内密切接触者单间集中隔离的要求。

      (三)集中隔离场所内部设施要求:有保证集中隔离人员正常生活的基本设施,保证隔离人员的饮食、饮水卫生。饮食采取集中配送、隔离间内单独就餐方式。

         二、密切接触者及其场所的管理

      (一)需要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由专用车转运至定点隔离场所,单人单间。

      (二)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自最后一次密切接触起14天的医学观察,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并做好登记。

      (三)严格对隔离的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加强个人防护。

         三、集中隔离场所消毒隔离措施

      (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二)被隔离者单人单间,房间内设卫生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

      (三)隔离房间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中,其它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后才能移出隔离区。

      (四)被隔离者须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

      (五)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六)不得使用空调系统。

        四、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环境的消毒要求

      (一)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隔离场所及房间的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

        2.接触从隔离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和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的工作人员,转运隔离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如实施近距离操作时需加戴护目镜。

        3.每次接触隔离者后立即进行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二)严格对隔离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

      (二)严格对隔离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

         1.日常消毒方法

      (1)对居住环境每天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5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2)对复用食饮具采用远红外线消毒碗柜消毒。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30min,同时用消毒湿巾(高效消毒剂成分)或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h,或采用煮沸15min消毒。

      (5)转运密切接触者的车辆,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min后清水冲洗。

         2.终末消毒

         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医院隔离后,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可选以下方法之一:

     (1)汽化(气化)过氧化氢消毒装置消毒法:可对空气和环境物表进行一体化消毒,具体操作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

     (2)采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采用气溶胶喷雾方式进行空气消毒。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对表面及空间均匀喷雾,作用60min后开窗通风。喷雾消毒后,按日常消毒方法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拖)拭消毒。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家居终末消毒指引〈三〉

  一、终末消毒单位

        由属地疾控部门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二、终末消毒操作细则

        1.在出发前,应检查所需消毒用具、消毒剂和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2.消毒人员到达疫点,首先查对门牌号和病人姓名,并向有关人员说明来意,做好防疫知识宣传,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毒区域内。

        3.对脱掉的外衣应放在自带的布袋中(不要放在污染或可能受到污染的地方)。

        4.穿工作衣、隔离服、胶鞋(或鞋套),戴N95口罩、帽子、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手套等。

        5.仔细了解病人患病前和患病期间居住的房间、活动场所,用过的物品、家具,吐泻物、污染物倾倒或存放地点,以及污水排放处等,据此确定消毒范围和消毒对象。根据消毒对象及其污染情况,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

        6.进入疫点时,应先用喷雾消毒的方法在地面消毒出一条1.5米左右宽的通道,供消毒前的测量、采样和其他处理用。

        7.测算房屋、家具及地面需消毒的面积和体积。

        8.必要时,由检验人员对不同消毒对象进行消毒前采样。

        9.消毒前应关闭门窗,将未被污染的贵重衣物、饮食类物品、名贵字画及陈列物品收藏好。

        10.对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11.只进行物体表面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对上述各种墙壁的喷洒消毒剂溶液用量不宜超过其吸液量。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为2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min。

       12.病人用过的餐(饮)具、污染的衣物若不能集中在消毒站消毒时,可在疫点进行煮沸消毒或浸泡消毒。作浸泡消毒时,必须使消毒液浸透被消毒物品,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对污染重、经济价值不大的物品和废弃物,在征得病家同意后焚烧。

       13.室内消毒后,若可能存在污染,对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缸水和井水等进行消毒。

       14.疫点消毒工作完毕,对消毒人员穿着的工作服、胶靴等进行喷洒消毒后脱下。将衣物污染面向内卷在一起,放在布袋中带回消毒。所用消毒工具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洗消毒。

       15.必要时,到达规定的消毒作用时间后,由检验人员对不同消毒对象进行消毒后采样检测。消毒前后对自然菌的消亡率≥90%为消毒合格。

       16.填写疫点终末消毒工作记录。

       17.离开病家前,嘱让病家在达到消毒作用时间后开窗通风,用清水擦拭打扫。

     三、消毒人员应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1.出发前,要检查应携带的消毒工具是否齐全无故障,消毒剂是否足够。

        2.应主动取得病家合作和相关人员的配合。在用化学法消毒时应尽量选择对相应致病微生物杀灭作用良好,对人、畜安全,对物品损害轻微,对环境影响小的消毒剂。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消毒制度,以防受到感染。

        4.消毒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出消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毒区内。

        5.消毒应有条不紊,突出重点。凡应消毒的物品,不得遗漏。严格区分已消毒和未消毒的物品,勿使已消毒的物品被再次污染。

        6.携回的污染衣物应立即分类作最终消毒。

        7.清点所消耗的药品器材,加以整修、补充。

        8.填好的消毒记录应及时上报。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热患者就诊指南〈四〉

         一、体温不超过37.3℃可在家休息、观察

         若您出现发热症状,可先简单进行一下自我评估。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建议可先在家休息和观察。

        1.体温不超过37.3℃,并且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

        2.年龄在60岁以下或5岁以上;

        3.不属于孕妇、慢性病患者或肥胖者。

        在家期间应多喝水,可以服用一些减轻症状的感冒药。同时,采取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勤通风等措施,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

        如果您还伴有以下情况,建议及时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1.在家观察休息后病情无好转;

        2.发病前2周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热;

        3.孕妇,以及有心肺、肾脏等基础性疾病和呼吸系统慢性疾病的人员。

        二、查询发热门诊名单就近就诊

        很多人出现发热、尤其是出现夜里高烧,都会匆匆跑急诊,其实,因发热到医院,可就近去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避免出现交叉感染。发热门诊是医院在冬春季流感等传染病高发季节专门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诊室,为了方便大家就近就诊,海口市公布了海口市4个区42个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信息,所有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去医院前,可先进行查询,到离您最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到发热门诊就诊需戴好口罩

        若您体温超过37.3℃,去医院就诊时应直接去发热门诊,避免出现交叉感染。到发热门诊就诊时应戴好口罩,主动告诉医务人员近期是否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便于医务人员准确确定病情,采取及时适宜的治疗。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请理解和遵守医院发热患者诊疗流程和规范,接受医院工作人员的引导。到医院探视病人时,注意加强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回家后及时洗手。

附表:海口市辖区内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工作指引〈五〉

         一、预检分诊点设置

        (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预检分诊点,不得用导医台(处)代替预检分诊点。

        (二)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三)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发热病人用的口軍、体温表、流水洗手设施或手消毒液、预检分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后)等。

        (四)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即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口軍,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五)经预检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预检分诊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预检分诊可设在急诊,但应设有醒目标识)

        二、发热门诊设置

        (一)发热门诊要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要设立醒目的标识;有备用诊室;设隔离卫生间;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有条件的应全部在该区域完成;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进入隔离留观室按二级防护着装。

        (二)隔离观察室要标识明显,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时,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三)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息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

        (四)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指: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五)发热门诊(室)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病区及负压病房设置指引〈六〉

         一、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病区及负压病房设置

        (一)隔离病区设置规范隔离病区设置规范

        1.通风良好,与其他病区相隔离,有明显标识。

        2.布局合理,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三区无交叉;在清洁区和潜在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应当分别设立缓冲带或者缓冲间,并有实际的隔离屏障(如隔离门)。

        3.三区之间使用颇色区分,清洁区划蓝色线,潜在污染区划黄色线,污染区划红色线,以警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置于不同区城,医务人员在不同区域穿戴和脱摘相应的防护用品。

        4.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专用通道。医务人员办公室与隔离病房有一定距离,无交叉。

        5.隔离病房应设有专用的卫生间、洗手池。房内放置免触式医疗废物容器及利器盒。医疗设备、器械(如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实行专人专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设置电话或其他通讯设施,尽量减少进入隔离病房的医务人员数量。

        6.收治重症患者的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教条件的病室应当设在隔离区。

7.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即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实施可引发气溶胶操作的医务人员采用三级防护,即除二级防护外,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8.患者戴外科口罩,仅限于病房内活动,尽量减少患者携带个人物品,餐具、杯子等日用品应置于患者伸手可及之处。

        9.隔离病房门必须随时保持关闭,隔离病房门口放置速干手消毒剂,并放置有盖容器,收集需要消毒的物品并设专用工作车或者工作合,放置个人防护用品。

        10.可疑患者单间隔离。确诊患者可多人置于同一病房,床间距>1米。

        11.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原则上不探视,若患者病情危重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二)负压病房设置

      (二)负压病房设置

已建立负压病房的医院可以采取房间隔离,具体要求包括:

       1.整个病区空气的流向为从办公区→走廊一→缓冲间→隔离病房,保证病区通风良好。

       2.将隔离病房视为污染区,隔离病房外的走廓与患者房间之间设立缓冲间,防护用品置于缓冲间内。

       3.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房前,在缓冲间内穿戴防护用品,离开隔离病房时,在缓冲间脱摘防护用品。

       4.患者的一切诊疗护理工作和患者的生活活动均在病室内完成。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发热病人转运与隔离工作指引〈七〉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规范开展可疑病人的排查、转运、隔离等措施,及时有效开展疫情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指引。

        一、经武汉抵达海口的航班机上所有人员在下飞机前由乘务员通知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病人,则由乘务员通知机场急救中心人员,并给患者戴上医用外科口罩,由专车护送至机场临时隔离场所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由120急救转运车转送至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留观。

        二、港口、码头、车站等其它口岸由交通港航部门派出人员负责对过往旅客体温进行检测,如发现发热患者则发放医用外科口罩并引导到就近的临时隔离场所进行相关信息登记,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排查,如确定为来自武汉的发热人员则由驻点转运专车送至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留观,其它地区发热人员则发放温馨提示后,指引其就近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医疗机构发现来自武汉的发热病人,若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须将病人就近隔离在具有相对隔离条件的场所,并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会诊结果符合疑似病例定义标准的,由120急救转运车转送至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留观;若为基层医疗机构,应详细登记病人相关信息,在给其发放医用外科口罩和温馨提示后,就近转诊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小区、宾馆等场所管理由辖区街道居委会和公安部门共同对所有来自武汉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完成后及时反馈给辖区卫健部门,由辖区卫健部门组织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来自武汉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发放温馨提示和随访观察,如随访过程中发现发热病人,则给其发放医用外科口罩后,就近转诊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八〉

  一、院感防控

     (一)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特别是收治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的医疗机构,要注意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降低院内传播的风险。

     (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防护和加强防护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1.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3.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4.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感染风险釆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当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时,应当戴外科口覃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防护面屏)、穿隔离衣。

     (3)进行气管插管等有创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乳胶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穿防渗隔离衣。

     (4)当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三)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培训患者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流动水洗手,手上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可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限制患者探视或陪护,减少院内交叉感染。

     (四)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五)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处理。

     (六)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体温和呼吸系统症状。

     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依据国家卫生行业标准WS/T311.2009《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医务人员在开展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等感染性疾病诊疗等活动时要做好职业防护工作,主要要求如下:

     (一)手卫生

        1.医疗机构应设置与诊疗工作相匹配的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设施,并方便医务人员使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配备暖手器或一次性使用擦手纸巾。

        2.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指征

     (1)下列情况医务人员应洗手和/或使用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a)接触患者前。

        b)清洁、无菌操作前,包括进行侵入性操作前。

        c)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包括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d)接触患者后。

        e)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包括接触患者周围的医疗相关器械、用具等物体表面后。

     (2)下列情况应洗手:

         a)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

         b)可能接触艰难梭菌、肠道病毒等对速干手消毒剂不敏感的病原微生物时。

     (3)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4)下列情况时医务人员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a)接触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b)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3.医务人员洗手方法

严格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规定的“六步洗手法”执行。

       4.手消毒剂选择

卫生手消毒时首选速干手消毒剂,过敏人群可选用其他手消毒剂;针对某些对乙醇不敏感的肠道病毒感染时,应选择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刺,如碘伏消毒液等。

       5.注意事项

戴手套不能代替手卫生,摘手套后应进行手卫生。

    (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穿戴

        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

        医疗机构相关科室(部门)应按规定配备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防护眼镜(防雾型)、工作服(白大褂)、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和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等。

        2.个人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1)医务人员在预检分诊处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从事一般性诊疗活动时要求采取一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覃和工作服(白大褂),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

      (2)医务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患者留观室和感染性疾病科病区患者病房从事诊疗活动时要求采取二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N95)、防护服或工作服(白大褂)外套一次性防护服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必要时穿一次性鞋套。

      (3)医务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病区为患者实施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要求采取三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医用防护口罩(N95)、防护服或工作服(白大褂)外套一次性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和/或一次性鞋套。

       3.注意事项

      (1)检验人员在给患者釆样时一般可选择戴双层手套;消毒人员在进行消毒时应使用橡胶手套,必要时穿长筒胶鞋。戴手套前应检查手套是否有破损。

      (2)戴口罩时应注意检查其佩戴时的严密性。

      (3)佩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时可无需戴防护眼镜(防雾型)和医用防护口罩(N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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