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根据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南省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2015-2020年)实施方案》(琼教师〔2015〕13号)的要求,我校成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领导小组,对本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严格的量化考评(考评量化标准见附件3、附件4)。
一、考核对象
2018—2022年度海口市市级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德育工作(权重20)
(二)教学工作(权重20)
(三)教研工作(权重20)
(四)科研工作(权重10)
(五)帮扶工作(权重30)
三、考核标准
详见通知附件3:海口市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8-2019年学年度成长考核量化表(学校考核部分)
四、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宏
副组长:李芳敏
办公室主任:王洪明
评委: 王宏 李慧宏 肖静 李响 陈淑琦 王洪明 李雪梅 袁顺香 杨艳波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附件3)自评并填报《海口市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8-2019年学年度学校考评汇总表》(附件4),上交考核材料。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9月2日至9月6日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二)9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并将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9月11日前报送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七、上交材料
(一)附件3中相关考核内容的工作说明。
(二)附件3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项工作考核应有相关考证依据,如有相关证书、文件等证据佐证。
(三)海口市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8-2019年学年度学校考评汇总表(附件4)。
附件4:海口市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8-2019年学年度学校考核汇总表.xls(11 KB)